律师解析:
结论:
对方全责致车报废,应及时
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经
定损后协商
赔偿,协商不成可
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对方全责致车报废的情况中,交警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
赔偿责任的关键
证据。
通知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确定车辆实际价值后,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间接损失也可主张。
若双方能就赔偿事宜
协商一致,保险公司依约赔偿;
协商不成,受害者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辆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据,可
向法院起诉。
如果在处理此类事故赔偿问题时遇到疑问或不知如何操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正常行驶时,被小胡驾驶的车辆
追尾,小胡的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朱的车报废。小胡虽承认责任,但在
赔偿金额上与小朱产生分歧。小朱要求赔偿车辆损失、施救费用及因车辆报废产生的
交通费等,小胡认为交通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应赔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此事故中小胡全责,应承担小朱的合理损失。
2、车辆定损应以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市场价值为准。小朱要求赔偿车辆损失、施救费用等直接财产损失合理合法,同时,因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等间接损失小朱也可主张。
3、小朱与小胡协商不成,小朱可准备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据,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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