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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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当你想找法院帮忙保护你的法律权益时,要遵守一个叫做“三年”的时间规定。这个期限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伤害了,还有就是从那个负责任的人那里听到这件事开始算起的。所以就算你没有借条在手,只要在你知道自己被欺负,然后那个做错事的人也被你发现了之后,抓紧在这个“三年”的时间里去找法院起诉,那你还是有机会通过法律手段把钱要回来的。

你要是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想告上法庭,那可得注意了,得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就叫作诉讼时效。具体来说,这个期限是三年。就是说,只要你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了,或者你应该能猜到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受损(这里说的就是你觉得对方应该还钱之类的),那么从那个时候开始,你就只有三年时间来起诉他。如果过了这三年,你再去告他,那法院可就不管了。

快看看,要是你在手里拿着欠条,想通过走法律程序把钱要回来的话,可得记住了,你只有三年时间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还有就是欠债人啥时候应该还钱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到第三年的最后一天为止。要是过了这个三年时间,那就别怪人民法院不帮你了,因为他们通常不会再保护你的权益了,除非从你的权益受损那天算起,还没超过二十年,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人民法院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诉讼时效的时间。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请求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整整三年时间。其具体含义是,倘若贵方手握某张欠条且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您必须尽快在得知或者理应得知权益受损及负有相关责任的义务人之日开始起算,在三年内进入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诉讼。

当然了,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来算的话,所有的欠条都有一个叫做“起诉期限”的东西,这个期限就是整整三年。拿不准是怎么回事儿的朋友要记得时间,就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或者说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被坑了的那一天开始算了。可是如果说超过20年还没解决问题的话,那人民法院可就不管,顶多就是看看能不能给你通融点儿什么。所以,大家还是得抓紧时间,否则过了这个期限,你想要追回欠款就只能靠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