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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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之后,原债务由谁承担倘若该笔债务在营运商变更加入之前已经存在,那么应当由先前的出让方来负担起连带责任;而若是在营运商发生变动之后才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新的接受者来承担这个债务。对于购买店铺的买家来说,与出让店铺的卖家以及原先的店主形成了两对相互独立的转让关系;同样地,原来的店主及其债权人也构成了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两者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后,遗留的债务承担问题往往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而定。若存在相关协议,可依约履行;如无书面协议,则转让之前的债务主要须由原先的经营人承担,而转让之后的债务则应由新的经营者负责担责。

债务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其中,前者是指原债务人把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新债务人承担,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后者是指原债务人仍在债务关系中,新债务人加入进来,与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责任。

通常情况下,公司所负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需要以其资产来偿还债务。这是因为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相互独立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抽逃资金或者滥用公司法人地位来逃避债务,那么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作中产生的债务,一般是由所有的合伙人一起承担的,不管是投资比例还是内部约定。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作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追讨全部债务。在清偿之后,这个合伙人可以按照内部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讨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债务,这样可以保证债务分担的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