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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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20年诉讼时效的适用情况包括哪些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最长诉讼时效长达20年之久,该期限适用于诸多领域的民事争议,涵盖债权、合同、继承等多个方面。其次,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定义,这实际上是对各类民事权利提供最长时限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与其它种类的诉讼时效存在明显区别。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最长诉讼时效,为期20年,涉及债权、合同、继承等民事关系纠纷。它并非从受害者知悉权益受损时开始,而是自权益实际受损日起算,即便受害者当时未察觉。此时效可延期,但不可中止或中断,与其他诉讼时效规定有所区别。

1.适用范围:自债权、合同、遗产等民事纠纷起至诉讼时效最长20年。 2.最长诉讼时效是对各类民事权益保护的最长期限,从权利受侵害时算起,即使权利人未察觉,也仅能在20年内寻求法律保护。 3.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可适用延长规定,但不适用于中止、中断规定;其他类型诉讼时效可适用中止、中断及延长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特定请求权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及不动产物权与登记物产权的权利人要求返还财产等,不受诉讼时效约束。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指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则失去请求获得利益的时效性制度,旨在维护法律稳定,终结不确定状态,保障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