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之诉时效计算依具体情况定。
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行使
撤销权,此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止、中断。
受
胁迫的,胁迫终止一年内行使。
显失公平的,知道或应知道一年内行使。
受
欺诈的,同样一年内行使。
但自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知道或应知道”依案件事实判断。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签订了一份
民事法律行为,后小许称自己受欺诈签订此行为。小许在知道受欺诈事由后,未及时行使撤销权,引发争议。对方认为小许已过行使撤销权的时效,小许则称自己有合理原因才未及时行使。
案情分析:1、若小许确实受欺诈签订民事法律行为,根据规定,他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判断小许是否真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以及其未及时行使撤销权是否存在合理理由。若小许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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