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权转让:
股东能把
股权转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内部转让轻松,外部转让要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且他们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减资:
公司削减
注册资本,让股东股权比例降低来部分退出。
得走法定程序,像编资产负债表、通知
债权人等。
公司回购:
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该分红却不分,股东能要求公司按合理价回购股权。
破产清算:
公司
资不抵债走
破产程序,股东按顺序分完剩余财产后退出。
解散公司:
经股东会决议解散,
清算后股东退出。
这方式程序复杂,对公司影响大,要慎重。
案情回顾:小胡持有某公司部分股权,因个人发展规划欲退出公司。他考虑采取股权转让方式,但不清楚对外转让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定以及程序要求。同时,他也听闻公司减资、回购等其他退出方式,不知自身情况是否适用,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就退出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胡选择股权转让,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需履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小胡要关注公司是否按此操作。
3、小胡需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等。
4、若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小胡按法定顺序参与剩余
财产分配退出。
5、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经清算后股东退出,此方式程序复杂影响大,小胡需谨慎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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