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期间,一方借钱不告诉另一方,这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呢?要是这借款没用来共同生活或经营,也不是双方都同意借的,一般就算个人债务。离婚的时候,可以商量着分财产和债务,商量不成就上法院判吧。

夫妻贷款时,如果未向银行告知真实情况,那么还款责任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贷款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即使对方不知道这笔贷款的存在,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贷款金额超出了家庭的实际需求,且没有证据证明这笔贷款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意愿的,那么对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配偶贷款,需根据资金用途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使配偶不知情,也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如果贷款没有涉及家庭日常生活,并且配偶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且该贷款也没有用于家庭,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由贷款方独自承担。

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贷款,如果所涉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不知情的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借款金额的大小、借款的实际用途、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状况等等。

对于婚姻中一方未获另一方同意和知情的举债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判断。如果这笔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或行为,那么不知情的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生活经历或生产经营活动。总之,对于这种债务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