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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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一年后去处理不可以,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二十四小时内去拘留所执行拘留的处罚,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无证驾驶一年后去处理不可以,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二十四小时内去拘留所执行拘留的处罚,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1.逾期15天未处理交通违规,需支付3%的额外滞纳金。 2.未处理违规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3.累积三项以上违规未处理,上路可能面临驾驶证和车辆被扣押的风险。十次以上违法且拒绝处理,车辆将被扣留。 4.未处理违规可能影响证件办理。 5.违规车辆无法通过审查,影响正常使用和行驶。

会被强制的,同时,不去就一直有未处罚的记录,之后无法年审或考驾驶证的。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般对于交通违章,做出了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按规定处理即可,有拘留处罚的,当然要执行,没有拘留处罚的,自然不会被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