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双方若相互诋毁,先自行沟通,让对方停下
不当言论,防止名誉受损。
协商不成,可发律师函,依法指出其行为涉嫌
侵犯名誉权,责令停止
侵权、消除影响。
若对方还继续诋毁,可
起诉。
诉讼时要提供如聊天记录、录音等
证据。
法院若认定侵权,会判对方承担停止侵害等
民事责任,维护自身名誉。
案情回顾:双方离婚后,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诋毁。被诋毁方先尝试与对方自行协商沟通,要求停止不当言论,对方未理会。之后被诋毁方发律师函,以法律为依据告知对方其行为涉嫌侵犯名誉权,责令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但对方依旧继续诋毁,由此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若协商不成发律师函后对方仍继续诋毁,被诋毁方有权向法院提起
名誉权侵权之诉。
2、在诉讼中,被诋毁方需提供对方诋毁言论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
3、若法院经审理认定侵权成立,会判决对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
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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