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三”索赔得依具体情形判断。
恋爱时日常小额赠物算一般赠与,赠方不能要回。
以
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房、车等,没结成婚赠方可要求返还。
“小三”因名誉受损索赔,得看有无
侵权。
真有
侮辱、诽谤致名誉受损,可能担责。
要收集转账、聊天记录等
证据,证明赠与性质目的。
冷静应对,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法院会公正裁决。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恋爱期间,小许基于日常交往、增进感情,陆续给小丽转了一些小额款项,小丽认为这些都是小许自愿赠与。后来两人分手,小许却要求小丽返还这些小额款项,小丽拒绝,双方
产生纠纷。同时,小丽还称小许在分手后对她进行了侮辱、诽谤,导致她名誉受损,向小许索赔
精神损失费,小许否认有此行为。
案情分析:1、对于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一般视为一般性赠与,小许无权要求返还。
2、若小丽能证明小许存在侮辱、诽谤等
侵权行为致其名誉受损,小许需承担
侵权责任。关键在于双方都要收集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各自主张,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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