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以上,才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两千财物未达此标准,一般不构成
犯罪,但可能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该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对方可通过
民事诉讼要求损毁者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财物修复费用、重置费用等直接损失。
具体
量刑和
赔偿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由
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案情回顾:小胡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经鉴定价值两千。对方要求小胡赔偿财物修复费用等损失,并向公安机关
报案。小胡认为两千未达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不应构成犯罪。双方就小胡行为性质及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
故意损毁财物价值两千,未达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元标准,一般不构成犯罪。
2、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该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财物修复费用、重置费用等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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