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紧急时刻抢救垂危患者,来不及向其说明时,医院可不履行告知义务,这是出于维护患者生命健康的
紧急避险考虑。
像严重车祸患者生命垂危被紧急送医,医生马上急救,此时告知会延误救治。
事后,
医疗机构应尽快向患者
近亲属说明采取紧急措施的必要性。
若患者明确放弃知情权且医院有充分
证据,一定范围内可不履行告知义务,但要严格审查证据。
案情回顾:小许因严重车祸生命垂危被紧急送医,医生立即对其进行手术急救。术后,小许
家属认为医院未提前告知手术风险等情况,侵犯了小许知情权,要求医院给出说法,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医院可不履行告知义务,但事后应向患者近亲属告知说明。小许因车祸垂危被紧急送医,医生急救行为符合此规定。
2、若患者明确表示放弃知情权且医院有充分证据证明,在一定范围内可不履行告知义务,但需严格审查证据。本案中小许家属称医院侵犯知情权,需看医院是否有证据证明小许放弃知情权等情况,以判定医院是否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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