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时对过错方婚前房产分割要怎么做

离婚时对过错方婚前房产分割要怎么做

时间:2026.01.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1.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若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2.婚前房产原则上不分割,仍归过错方。
但婚姻期间对其修缮、装修、扩建,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
3.因过错方导致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结婚前,小朱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两人对该房产进行了装修和扩建。然而,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小胡发现后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及获得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该套房产是小朱婚前购买,原则上不参与分割,仍归小朱个人所有。
2、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对房产进行了修缮、装修和扩建,增值部分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定。
3、小朱在婚姻中有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情形,小胡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