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仅参与赌博且赌资6000元,通常不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需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单纯参赌未组织召集他人,多属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2.按治安管理处罚法,
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赌赌资较大,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各地“赌资较大”标准不同,6000元可能算赌资较大,会面临
治安处罚但不会
判刑。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小丽四人在小何家中进行赌博,被警方查获时,现场赌资共计6000元。小朱等人称自己只是朋友间娱乐,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警方认为他们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应受到相应
处罚。小朱等人则认为自己不构成
犯罪不应受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赌博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小朱等人仅单纯参与赌博,未组织、召集他人赌博,一般不构成赌博罪。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属于违反
治安管理的行为。各地对“赌资较大”标准认定不一,本案中6000元赌资可能会被认定为赌资较大,小朱等人可能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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