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多人
起诉涉及被
保全财产分配,先看有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份额,有的话按比例分。
没有则按保全先后分,先保全的优先受偿,同时保全的按债权比例。
法院主持分配,审查核实债权,制作方案通知
债权人。
有异议可提,法院审查处理,保障公平分配。
案情回顾:多人发起起诉,涉及被保全
财产分配。小朱、小李、小胡三人作为债权人,对被保全财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份额分配,小李主张按采取
保全措施先后顺序分配,小胡则觉得若保全措施同时采取应按债权比例受偿,各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若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各债权人的债权份额,按文书确定比例分配。
2、若没有生效法律文书,则按采取保全措施先后顺序分配,先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3、若保全措施系同时采取,各债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受偿。具体由法院主持分配程序,审查核实各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性、数额等,制作分配方案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法院会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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