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犯名誉权有这些情形:
用书面或口头宣扬他人隐私,或
捏造事实丑化他人,
侮辱诽谤致影响,如网曝
虚假信息损声誉。
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损他人名誉,像媒体不实负面报道。
向第三人传播或公开场合宣扬,故意降他人评价,如单位散布谣言抹黑同事。
被
侵权可要求停止侵害等,精神受损可主张
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在单位散布谣言抹黑同事小胡,致使小胡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小胡认为小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
名誉权,要求小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
精神损害赔偿。小许则辩称自己只是开个玩笑,并非故意诋毁小胡。
案情分析:1、小许在单位散布谣言抹黑小胡,符合
行为人通过向第三人传播或在公众场合宣扬等方式,故意降低他人社会评价,使其名誉受损的情况,构成对小胡名誉权的侵犯。
2、小胡要求小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若造成
精神损害,小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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