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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同意拆迁安置地如何处理

时间:2026.01.22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475人
律师解析:
1.若村民不同意拆迁安置方案,拆迁方需与村民沟通,了解原因并考虑合理诉求,调整安置方案。
2.若协商无果,村民可申请行政复议,让上级行政机关审查安置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村民也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审查拆迁安置行为的合法性。
4.若拆迁基于公共利益,且程序合法、补偿合理,村民无故不配合,拆迁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某村进行拆迁安置工作,小朱等部分村民不同意拆迁安置方案。拆迁方与小朱等人沟通协商,了解他们不同意原因,但双方未能就安置方案达成一致。小朱认为补偿过低,而拆迁方觉得安置方案已合理。协商无果后,小朱等人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同时拆迁方也不知能否推进拆迁工作。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当村民不同意拆迁安置方案时,拆迁方有义务与村民沟通协商,考虑其合理诉求并调整安置方案,本案中拆迁方已履行该义务。
2、若协商不成,村民可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审查拆迁安置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3、若拆迁安置基于公共利益且程序合法、补偿合理,村民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拆迁方履行法定程序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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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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