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体资格
证据:
起诉时要准备能证明原被告身份的材料,像自然人
身份证、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确保
诉讼主体没问题。
2.借贷合意证据:
微信、短信、邮件等聊天记录,若能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意思,可作为
借条的补充证据。
3.交付凭证:
转账借款要提供银行、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
现金交付则可用取款记录、
证人证言佐证。
4.还款证据:
有部分还款的,提供记录算清欠款;
有利息约定的,提供相关证据。
这些能增强借条证明力,增加
胜诉可能。
案情回顾:小朱持借条将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小李辩称该借条是受
胁迫所写,借款并未实际发生。小朱除借条外,未准备其他证据。小李则质疑小朱的诉讼主体资格,认为小朱不能证明自己是适格原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时除借条外,还需准备主体资格证据,小朱若无法提供如身份证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适格,可能面临
主体不适格的风险。
2、小朱还应准备借贷合意证据,如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同时,若借款以转账方式进行,需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交付凭证,若为现金交付,需提供取款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增强借条的证明力,提高胜诉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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