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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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需符合相关法定条件方能获准许。作为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施行的重要制度之一,取保候审制度在实现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竭力防止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不当干预与限制。一般而言,依据案件性质及犯罪嫌疑人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等多重考量因素,由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此类申请予以审核并作出决策。

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倘若最终得以无罪获释,那么申请国家赔偿则是可行的,然而此种情况需严格满足一系列特定的前提条件。通常而言,刑事拘留期限被设定为约莫10个日子的时间范围,如果遇到了特殊的状况,还可依法适当延长至37天。对于那些已经接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分子来说,倘若其具备符合保释条件的各项要素,他们便有权提出申请,请求获得有效保释。

在刑事拘留期间,被诉讼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所犯罪行较轻,或者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患有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等。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审结,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至于是否批准,由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权利的目的是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如果有需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公民遭受了不合法的拘留拘禁,或在其被捕后案件被予以撤销、不起诉乃至宣告无罪的情形下,该公民享有向国家提出赔偿要求的法定权利。据此,若公民在遭受到刑事拘留之后,相应案件因各种原因被依法撤销、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且在此过程中发现拘留措施实施过程中确有违法行为的现象,那么依据此法律条款,当事人便仍可依法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