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
案件受理费由
败诉方承担。
这是法院受理
诉讼后向
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按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不同标准收取。
2.诉讼中的
申请费,如
申请保全、支付令等费用,通常也由败诉方负担。
3.
证人等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费用及
误工补贴,原则上败诉方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或法律另有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朱要求小李支付
违约金及相关损失,共计一
定金额。法院受理该案件并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诉讼过程中,小朱申请了
财产保全措施,产生了申请费。同时,案件有证人出庭作证,产生了
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小李败诉,小朱胜诉,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是法院受理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此案件中小李作为败诉方需承担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如申请
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所以小李需承担小朱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
3、证人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小朱无自愿承担的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另行规定,小李要承担证人出庭产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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