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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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营运车,拘留没得跑!别想逃避,不配合强制执行等着你!处罚决定书下来15天内不主动交钱,罚金加收,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启动。驾照吊销是小事,严重了可能就是交通肇事犯罪!赶紧的,别心存侥幸!

在我国,要是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那就得面临刑事惩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先把你控制住,让你醒酒,还要吊销你的驾驶证,还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你十年内都别想再考驾驶证了,等你能考了,也不能开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刑法修订案,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

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但未投入运营的行为,法律规定应视作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理。处罚措施包括:十五日行政拘留,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这样的严格处罚旨在维护公共安全,防止潜在危险行为。公众应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