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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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在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别人给撞死,这可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叫做“交通肇事罪”,这个刑法第133条说的就是这样子。不过,具体怎么处理可是要看你有没有其他的不好的行为,比如逃跑什么的。如果你只是犯了这么一个错误,而且之后也乖乖配合调查,态度还算好的话,那法官可能不会判你太重的惩罚,比如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中国境内,如果驾驶车辆发生了碰撞他人的交通事故并被判定为负全部责任的话,驾照将会受到扣除十二分的严厉处罚,同时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民事赔偿事宜。在某些情况极为恶劣的情况下,驾驶员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实施了逃逸行为,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或者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中,也将面临一次性扣除十二分的处罚。

涉嫌醉驾电动车碰撞未走人行道行人,责任判定需全面评估在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而酿成事故时,事故责任划分需依据各当事人之行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之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及过失之严重性进行判定。若该起事故之发生系因酒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饮酒所致,通常情况下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明确规定,当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受聘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时,雇主有义务对此负起赔偿之责。并且,假如受聘员工所遭受到的人身伤害是由雇佣活动之外的第三方向其加害导致的,那么,受害人将具有向该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与此同时,他也同样享有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您触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严重后果,即造成人员受伤或丧生,以及对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巨额损失,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在交通运输肇事之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行为,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为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