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执行案件中,若不领
传票,法院会视情况处理。
直接送达不行,可留置送达,即找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记录拒收情况后留文书在住所;
也能公告送达,法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2.不领传票不影响执行。
法院会依法执行,像查冻扣存款、处置财产等。
3.
被执行人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受信用惩戒。
案情回顾: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向被执行人小朱送达传票,小朱拒绝领取。法院起初尝试直接送达,但小朱避而不见。小朱认为不领取传票法院就不能对他怎么样,案件就会停滞。然而,法院没有因小朱拒收传票而停止
执行程序,准备采取进一步措施来
保证执行工作继续推进。
案情分析:1、在本案中,小朱不领取传票,符合法律规定中法院需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传票的情形。法院可根据情况进行留置送达,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相关事宜,将传票留在小朱住所;也可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视为送达。
2、小朱不领取传票不能阻碍执行程序推进。法院有权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如查询、冻结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并且小朱还可能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