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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隐瞒病史,自己可不可以要赔偿

时间:2026.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1.缔结婚姻时,若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撤销后无过错方可索赔。
2.订立合同等民事活动中,对方隐瞒病史构成欺诈,受欺诈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后过错方要赔偿损失
3.若隐瞒病史无重大影响或不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内,通常难获赔偿,能否获赔依实际和证据定。

案情回顾:

小丽与小朱结婚后,发现小朱在婚前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同时,小丽在与小胡签订商业合同时,小胡也隐瞒了自身病史。小丽认为两人的隐瞒行为给自己带来损失,要求小朱和小胡进行赔偿,小朱和小胡则认为不应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丽和小朱的婚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若缔结婚姻时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在小丽和小胡的合同关系中,若小胡隐瞒病史构成欺诈,小丽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有过错的小胡应赔偿小丽由此所受损失。但如果隐瞒的病史不构成重大影响或不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小丽一般难以主张赔偿,具体能否获赔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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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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