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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是否有赔偿

时间:2026.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1.婚姻中过错方在特定情况要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2.赔偿请求要在离婚诉讼时提出,只单独提赔偿,法院不受理。
3.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定期限内可起诉赔偿,但放弃的除外。
4.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法院才支持赔偿诉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欲维护自身权益,小朱则认为即便自己有过错,小丽也无权要求赔偿。小丽打算起诉离婚并要求小朱进行损害赔偿,但对于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应在何时提出请求心存疑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与他人同居,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2、小丽请求赔偿应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她不起诉离婚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若小丽与小朱协议离婚,她也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不过若她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则无法再主张。同时,小丽需有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其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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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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