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车辆登记在老婆名下,老公不能擅自卖车,因为老婆是法定车主,有车辆所有权和处分权。
2.特殊情况:
老婆出具
授权委托书委托老公卖车,老公有权售卖;
车辆是
夫妻共同财产,日常家事
代理权限内可处分,但卖车一般需双方决定。
3.老公擅自卖车,老婆可主张
合同无效要回车辆;
若第三人构成
善意取得,老婆不能要车,可向老公索赔。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一辆车登记在小丽名下。小朱未与小丽商量,就将车卖给了小胡。小丽得知后,要求小胡返还车辆,称小朱无权擅自卖车。小胡认为自己并不知晓车辆登记情况,且已支付合理价款,是善意取得该车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小丽是法定车主,对车辆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一般情况下,小朱不能擅自卖掉登记在小丽名下的车辆。
2、本案中,小朱未经小丽同意卖车,若小胡不构成善意取得,小丽可主张
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车辆。若小胡构成善意取得,小丽无法要求返还车辆,但可向小朱主张
赔偿损失。且买卖车辆通常不在夫妻日常家事
代理范围内,需双方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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