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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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对于被扣留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在上道路行驶且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判定合格标识、保险标志或未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汽车;其次,属于未按照政府规定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的范畴;此外,还涉及到超过额定标准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

若保险公司未履行理赔责任,消费者可通过向保险公司及银保监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赔付期限,逾期未赔付则需额外赔偿损失。理赔流程包括现场核实、材料审查、责任认定和理赔决定,批准后通常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若保险公司未履行理赔责任,消费者可通过向保险公司及银保监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赔付期限,逾期未赔付则需额外赔偿损失。理赔流程包括现场核实、材料审查、责任认定和理赔决定,批准后通常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交通事故后,对于未投保强制险的车辆,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该车辆及其行驶证,并需妥善保管。待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通知车主领取。若车主逃离现场或逾期不领取,连续公告三个月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