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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就必须处理被车撞的事情吗

时间:2026.01.1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 阅读:1102人
律师解析:
1.遭车撞后,不用非得第二天就处理完。
发生事故要立刻停车,保护好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交管部门会及时处理。
2.事故处理有时间规定,但不要求第二天完成。
像交管部门会在现场调查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3.与对方协商赔偿可自行安排时间。
不过为防证据丢失等,建议尽快沟通,配合工作,及时做伤情鉴定收集证据,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被小李驾驶的汽车撞倒,小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交管部门出警进行了现场勘查。小朱认为应该第二天就完成事故处理和赔偿协商,小李则觉得事故处理有时间规定,不一定要第二天就全部处理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规定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小李的做法符合要求。
2、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有一定时间规定,并非要求第二天就完成全部处理,如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就赔偿等事宜协商可自行安排时间,但为避免证据灭失、记忆模糊等问题,建议尽快与相关方沟通,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工作,及时进行伤情鉴定、收集证据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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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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