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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婚姻无效吗

时间:2026.01.17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不必然无效。
婚姻无效法定情形仅为:
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过错行为。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进行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无过错方可能多分。
4.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需担刑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静同居。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与小静的同居行为导致他们的婚姻无效,要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并让小朱净身出户。小朱则认为婚姻并非无效,不应净身出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非婚姻无效的情形,所以小丽主张婚姻无效不成立。
2、小朱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属于过错行为。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小朱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小丽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若小朱与小静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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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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