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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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犯帮信罪,但并未知情且无获利,交易流水高达二十余万元在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时,不仅要关注流水,还需考察获利情况,其中任何一项满足了法规所规定的极端恶劣情节,即视为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倘若涉及到的流水总额达到20万人民币的话,便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罚金的惩罚。

帮助信息犯罪获取二十万元收益的量刑标准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下文简称“帮信罪”)的案件中,如果涉案流水达到二十万元的数额标准,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程度。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采取以下的判罚措施:首先,如果涉嫌帮信罪的流水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的标准,这将被视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人能够认罪、自首或者立功,那么法院可能会减轻处罚。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为他人处理银行卡转账时,明知对方涉及欺诈仍提供银行卡渠道,按国内法律,此行为视为共同犯罪,刑罚加重。 依据相关法律,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能被罚款。若明知他人洗钱仍提供银行卡,则构成洗钱罪共同犯罪。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承担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帮信罪是指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涉案金额二十万视为情节严重,通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具体刑期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由法院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