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众多艺术形式,包括文字、口述、音乐到数字作品等,涵盖财产权与精神层面,共有人身权(9项)和财产权(17种)。著作权实质上是创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独特许可权利,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皆可享有。在中国,著作权通常称为版权。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发明专利的说明书、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这些保护旨在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生产与传播,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