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司法解释中,侵占罪的起点金额一般为10,000元,特定地区可能更严为5,000元。低于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是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非法侵占罪指行为人故意占有他人委托保管、遗忘或埋藏的财物,且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并拒绝归还。

代管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者,应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之罚。若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则判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非法占有他人遗失或埋藏物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交出者,亦按此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侵占罪行,面临二年内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罚金。侵占罪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所持财物、遗忘物品或埋藏品为目的,将所接受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化为自身所有物品,并在案件中涉及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后迟迟不归还给受害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