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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再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时间:2026.01.1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83人
律师解析:
1.丧偶再婚遗产继承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为现任合法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继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才轮到第二顺序。
4.同一顺序份额一般均等。
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应照顾;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
有能力却不尽义务者少分或不分。

案情回顾:

小朱丧偶后再婚,与现任妻子小丽育有一女。小朱还有与前妻所生儿子小胡,以及年迈父母。小朱突发意外离世,未留遗嘱。小胡认为小丽是后妻,不应继承遗产,遗产应全归自己和爷爷奶奶。小丽则觉得自己作为现任合法配偶,有权继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小丽作为小朱的现任合法配偶,小胡作为婚生子女,小朱的父母作为生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但如果存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本案需根据各继承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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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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