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人弄摔倒没受伤,通常不能索赔
人身损害费用。
2.若摔倒造成衣物损坏等
财产损失,可要求
赔偿,按修复或重置的合理费用算。
3.虽没明显身体损伤,但有严重精神困扰,能证明因果关系,可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要达到严重程度,法院会综合判定数额。
4.没受伤索赔有限,要结合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程度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行走时,被小胡不小心撞倒,小朱虽未受伤,但新买的衣服被划破。小朱要求小胡赔偿衣服损失以及因惊吓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小胡认为小朱没受伤,不应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被人弄摔倒未受伤,通常难以主张人身
损害赔偿费用。但本案中小朱因摔倒导致衣物损坏,属于财产损失,小朱可主张赔偿,赔偿数额应以修复或重置该衣服的合理费用为准。
2、若摔倒未造成明显身体损伤,但给
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困扰,且能证明
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通常需达到严重程度,法院会综合多因素酌定赔偿数额。本案需看小朱能否证明惊吓达到严重程度,以此确定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总体索赔数额需结合实际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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