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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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开车撞人后故意碾压致重伤,属于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如果情节更恶劣、后果更严重,可能会适用更重的刑罚。如果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将根据《刑法》第115条来定罪量刑。

驾车故意伤人将依据案情、主观意图、损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裁量。依《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碾压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刑罚更重。判决由法院公正裁决。

不一定,如果是故意为之,并且进行伤情鉴定后属于轻伤或轻伤以上的,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