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股东大会决议生效的必备条件有哪些股东会决议得以有效产生和实行的基本要素包括:决议事项必须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组织过程和投票规则亦须遵纪守法并遵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全体与会股东中获得法定的赞成票份额等。根据我国法律,当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存在冲突时,这些决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根据《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等条件。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需满足两大法定条件:决议内容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程序和投票方式也须符合规定。特定决议如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除非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同意。公司章程可在法律范围内对决议事宜作详细规定,违反这些规定也可作为撤销决议的依据。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可以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的总经理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来任命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