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专项资金,可能犯
挪用公款罪或挪用特定款物罪,
处理方式有别。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专项资金归个人用,非法活动或
数额较大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处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
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或无期。
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用,从重罚。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救灾等款物,情节严重致国家和群众利益受损,对
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案情回顾:小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专项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同时,小胡还挪用了用于救灾的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此事被发现后,引发了对其行为究竟构成挪用公款罪还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争议。
案情分析:1、若认定小胡构成挪用公款罪,因其挪用专项资金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
构成要件,且挪用救灾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应
从重处罚。
2、若认定小胡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需看其挪用行为是否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进而根据相应
量刑标准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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