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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异地分公司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事实上,国家专门制定的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是为了规范签合同的整个过程,同时,通过这些法律制度也能相对应的减少书面合同引发的各种民事纠纷。可是考虑到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所以,分公司在签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也是按照总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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