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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承担次要

医疗纠纷责任程度的认定 1.责任认定权限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室质控小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县医疗纠纷调委会、医学会、医疗司法鉴定、法院判决。 2.医疗纠纷经院外权威机构鉴定的,根据该鉴定机构意见确定责任程度。 3.医疗纠纷未经院外权威机构鉴定的,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来判定医疗纠纷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分为: ⑴完全责任(100%):指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 ⑵主要责任(75%):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⑶对等责任(50%):指医疗过失行为与其他因素造成损害后果的作用大致对等。 ⑷次要责任(30%):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⑸轻微责任(15%):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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