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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取保候审

怀孕期间关押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法律规定,可适用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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