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07条 ,是公检自行发现的案件。,按照管辖立案侦查。110,是他人提供的案件。区别在于来源不同。
在中国,诉讼是由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形式组成。想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话,一定要提起刑事诉讼。刑诉法107条内容解释了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立案管辖问题。所以,当提起刑事诉讼时,一定要确定是否在所属范围类,否则,起诉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