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知识产权法规专题 > 物权法107条

物权法107条

物权法107条
国家大力的发展知识产权法规,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打击违法行为,保证知识产权市场平稳运行,也能激发人们创造、发明的积极性。
2024-03-03 21:15:50 已帮助396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物权法107条中的2年是除斥期还是诉讼时效
属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除斥期间针对的是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存在中止。中断。而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中所有人要在知道受让人两年内请求返还,并不能因为曾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而导致该两年的时效中止、中断。《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