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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无责申诉

  1、申诉与投诉所诉之于的主体不同:申诉是向行政执法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是向社会团体(如消协)或平等民事主体。  2、申诉与投诉的诉诸方的目的倾向性不同:投诉只是就双方争议寻求解决;而申诉除了寻求争议的解决外,还附带或保留有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制裁或处罚侵权者的权利,即俗称的“告”的成分。  3、申诉与投诉所产生的效力不同:投诉仅具有民事调解效力,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方反悔调解就无效,调解的约束效力低;申诉则具有行政调解效力,双方当事人如达成调解协议或做出处理决定一般来说即具有行政执行力。  4、申诉与投诉的诉诸方的主管意愿不同:投诉必须是双方都自愿调解的条件情形下;申诉则只要一方当事人向行政执法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即可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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