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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陪护人员

人身损害赔偿陪护人员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7 05:59:25 已帮助29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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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陪护费赔偿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现实中误工费与护工费并不必然会联系在一起计算赔偿,因为随着受害者受伤严重程度的不同不一定就会产生护工费,但是通常情况下的误工费是侵害者不可避免需要赔偿的。如果在索赔过程中需要诉讼可以先咨询律师并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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