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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吸毒次数的认定

容留一人两次以上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律依据: 一、容留吸毒次数的认定是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1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 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 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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