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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以谁的名义

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


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将其上交国库。


通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对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做何处理这个问题,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无法经营宣布破产,就必须要成立清算小组,由清算小组清理相关费用。也就是说清算费用必须先由破产的企业进行支付,如果该企业没有更多的资金支付清相关费用,那么可以依据法律终结破产程序。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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