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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集资诈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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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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