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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女方自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规定了买卖婚姻是无效婚姻吗,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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