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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安装承揽合同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每迟延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与承担。 3、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内容,如工程逾期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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