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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要写财产明细

离婚诉讼要写财产明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4 18:21:27 已帮助23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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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有财产要写明吗

如果财产种类较多,一般在起诉状后另附清单,不需要在起诉状上直接列明。如果仅有一种共同财产,如房屋、车辆,可以在起诉状中直接列明。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代表彼此有重大的分歧,而这种分歧往往是来源于财产分配上。在这时候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清楚对方所有的财产,避免对方有藏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于是就会要求提交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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